攝光寫影: 4月 2013

星期四, 4月 18, 2013

耀安邨早晨

 即使簡單平凡的景物,「係咁意」拍,還是經過認真思考地拍,得出的結果也可以有明顯的分別。

春天早晨,近上班時候的馬鞍山耀安邨,榕樹枝椏上的新葉,在昏暗的天色中倍覺青翠;停在一旁的垃圾車,不但沒有大殺風景,反而添加了生活氣息。於是拿出相機,打開鏡頭蓋……

先「係咁意」拍一張。


景物疏離,互不相干,缺乏重心,平淡無味;右方景物雜亂,騎樓與籬笆顯得有點突兀;人物一堆像罰企,近景是大片無謂的空地。

走近一點,再拍一張。


人物有了動態,無謂的空地減少了,但還是找不到重心;人、樹、車各據一方,到底是拍樹,拍人,還是拍垃圾車?右方景物依然雜亂。

再走近一點,重新思考。為了使畫面更集中,完全放棄右方建築物,只保留部份垃圾車以交代其存在;選用「雪糕筒」作前景,使近處不至空虛無謂;然後,等……等待行人適當分佈時才按下快門。

按此構思,把握時機,拍了以下一幅。

耀安邨早晨

相比之前兩幅,景物顯得均衡、充實、有立體感,人物分佈遍及前、後、左、右、遠、近,疏密有致,而且動靜俱備;這當然要靠點運氣,但認真思考的功勞不可抹煞。

整體而然,最後一幅確能重現當時的氣氛。

生意淡薄,忽然好學【兼讀荷攝。四、不擇手段】

  上回指出, 「在未有明確演繹方向之前,首先尋找可供選擇的規律。規律,就是選擇中的選擇。」 聽落幾 OK,然而不如意事十常八九,選擇規律同樣不可奢望心想事成。在場景中選擇規律,在畫面中建立規律,是目的;為求目的,不擇手段,前題只是不損人、不損己、不犯法。 吓!漫無邊際,豈不是又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