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3月 15, 2015

解讀 Evening with Fan Ho (三、主觀真確)

座談中關於攝影真確性的論述也是相當精彩。何藩指出攝影的真確性可以分為客觀和主觀真確性兩種。客觀真確性容易理解,但主觀真確性 ……,又是什麼東西?


不妨以近日城中熱話為例。假設甲與乙兩位拍友同時處身反水貨示威現場,面對打罵遊客場面,甲感到大快人心,乙則對示威者的暴力行為看不過眼。由於感受與觀點不同,甲會拍攝某遊客被推跌變滾成地葫蘆,狼狽不堪,旁觀者拍掌叫好的場面;至於乙,則可能會拍攝示威者惡型惡相、面目猙獰,被罵者楚楚可憐的狀況。兩者拍攝的照片都沒做假,都真確,只不過按照各自的主觀感覺,截取不同的瞬間畫面而已。在這種情況下,照片表面上是客觀記錄,其實反映了作者的主觀感受,然而兩者都真確。

以上案例是對一般的所謂寫實作品而言,其實主觀真確性的威力,絕對不止於此。將主觀真確性引入攝影作品中,意味着任何作品,無論表現手法是觀念、是超現實、是抽像,都真確,只在乎你怎樣看待作者的意圖。這無疑會引發很多的爭論,然而,若然我們能敞開胸襟,接受主觀真確性的觀念,亦不無好處,因為我們可以有更多的欣賞選擇,也可以有更廣闊的創作空間,正如何藩在座談中所說的「可以盡情地利用不同的手法:如實驗性、抽象性、前衛性等,去進行創作。」

事實上,人們對攝影中客觀真確與主觀真確的選擇性運用,由來已久,相信大家都留意到,紀實攝影總是鍾情於黑白。其實,論忠實反映客觀景像,黑白又怎比得上彩色?人們對黑白紀實照片偏愛的一個重要原因,正是緣於黑白照片某程度抽離了客觀真確,從而留給主觀真確更多的表現空間,也能「令觀看者有發揮自己想象的空間。」

攝影作品中抽空了客觀真確的部分,是觀者與作者的主觀感受相互共鳴的空間。

【待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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