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文介紹過美學原則幾個常見版本,並列出當中包含的項目。按常理,接下來應該解釋項目細節。然而相關論述網上多的是,讀者只要隨便搜尋便可找到一大堆,反而應用方面的討論,卻是絕無僅有,有見及此,先談應用。
思考題:構成一幅相片最基本的元素是甚麼?
答案就在打印機或顯示屏中,是色彩。撇開顯示質量的高低有別,任何一幅相片,當中呈現的線條、形狀、色塊、光影,以至看得出具體內容的事物,說到底,都是由大量的顏色小點建構而成。可是,正如把食物說成是由原子組成沒有實際意義,將照片描述為顏色點的組合,對攝影沒有任何幫助。因此,有必要將層次稍作調整,由最基本的,調節到有實用價值的適度基本。
相片最基本的元素是顏色。色點組成色塊,不同色塊的交接組合展現形狀。特別地,某些組合又能呈現出光亮的感覺。由於光在攝影中地位超然,人們樂於接受將「光」也列作相片的基本元素。幾下簡單操作,化一為三,色、光、形,就是相片的三大基本視覺元素。然而相片表現不止於視覺,色光形三者結合,可以描繪景物、述說故事、營造氛圍、呈現感覺。因此,有需要在視覺元素以外,再加上「意」,以概括照片表達的非視覺意義。於是乎,色、光、形、意,便成為相片的四大基本元素。
任何相片都是由顏色像素所組成;視覺上呈現出色彩、形狀,光感,從而表現出非視覺的內容。
咦?本文討論的不是美學原則嗎?離題了吧?
當然沒有喇!搞清楚相片基本元素足有四項之多,一方面可以看出構圖若只講形,是如何的片面,如何的不濟。另一方面,亦不難進一步理解美學原則優越之處,正在於應用範圍不限形狀位置,而是色、光、形、意,全部包攬,大小通吃。原諒小弟又再祭出好使好用的「對比」來作具體說明。
首先提提大家,對比效果是可以疊加的。以拍攝兩個水果為例,只要擺放一近一遠,因為透視,拍出來便有大有小;因為景深效果,也會有虛有實;簡單操作,已呈現出多於一種的對比。若要再加強對比,可以怎麼做?方法多的是。選取不同品種的水果,例如蘋果與檸檬,即時增添了形狀、色彩,以致味道上的比較。還要加?一個新鮮,另一腐爛又如何?留意了,味道、鮮度,都不是視覺上的對比,而是感覺上、觀念上,也就是「意」方面的對比。如此這般的多維度對比,多方面配合,表達能力當然比只談位置形狀強得多。
將主體侷促地置於左下角,並且不留視向空間的處理,是考慮到「意」的表達。
複雜的光影,難分主次的人物,類似的情況法則無從入手,只講原則。
拍攝照片,視覺元素的運用,只是其中的一種手段,非視覺元素,也就是「意」的運用,往往更加直接。拍攝一所古老樸素的農舍,旁邊擺放一架木頭車,還是停泊着一輛農夫車,以至一部色彩鮮艷的超跑,表現的內容、意境、含義,絕對是三碼子的事情。三分法不會告訴你畫面中同一位置的一個形體,不同色彩、不同亮度,以至擁有不同象徵意義,對照片的美感表現會產生甚麼影響,美學原則卻可以。
相當程度而言,以上水果與農舍兩個例子,以經足夠說到點上。為甚麼有些人會有「攝影眼」?因為他們看到的不只是形狀位置,還有色,還有光,以至由此而產生的非視覺聯想。為甚麼有些人可以憑直覺拍到好照片?因為他們沒有將美的定義囚禁於狹隘僵化的構圖法則之中,而是懂得將視覺與非視覺的美,以更為普適合理的方法作出整合。
一般的構圖法則,在類似的畫意作品跟前,總是無能為力;美學原則卻能提供有效指引。
曾經在拙文中提及,成年人學攝影往往眼高手低,心想要拍出高深的意涵,卻總是力有不遞。當中一個重要原因,正是思想中缺少了視覺美與非視覺美的溝通橋樑。這邊廂,心裡想着超凡脫俗的詩情畫意,那邊廂,卻擺脫不了形式主意的教條,試問又怎可以從心所欲,暢所欲言?
美學原則在視覺與非視覺方面的普適特性,正好作為打通任督二脈,拒絕眼高手低的有效工具,能為我們解鎖一般構圖法則的局限性。如何掌握美學原則的運用?當中可有特別竅門?更具體的應用心得,下回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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